信息来源: 编辑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1-01-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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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六安市政府出台了《六安市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抵债资产处置暂行规定》,对商业银行、融资担保公司处置抵债资产予以财政奖励,减轻金融机构资产处置中的税费负担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提振金融机构新增投放实体经济意愿和能力。此项政策执行期限2年,自2020年12月7日起施行。 为抓好贯彻落实,六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、税务等部门制定了相关细则,明确了政策施行的申报程序和审核标准。同时加大对金融机构进行宣传,扎实做好政策普及和解读工作,鼓励全市广大金融机构抓住《暂行规定》两年的政策机遇,消存量、释活力,提高“敢贷”“愿贷”的信心,更好的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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